常州工学院线上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常工政〔2022〕13号)

发布者: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2-08-30浏览次数:635

常州工学院线上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为确保线上教学的教学质量,掌控学生的学习情况,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全校师生必须按照管理办法执行,严格要求,规范线上教学。

一、线上教学教师要求

1.教师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充分发挥在线课程的育人功能,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要积极引导、培养学生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课堂风清气正。严禁在课堂上讲述与教学无关的内容、发表错误的言论、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2.教材选用必须遵循凡选必审、质量第一、适宜教学的原则,经所在二级学院教材建设和选用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方可选用。优先选用国家、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等;优先选用国内出版社引进的影印、翻译、编译版国(境)外教材。马工程教材做到有选必选,不得选用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

3.为保证教学秩序,避免课程冲突,线上直播课、师生的线上互动(QQ群、教学平台、慕课堂线上讨论等)原则上应按课表时间段进行,不得自行调课。

4.教师要紧紧围绕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规划好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科学制定教学进度表、过程性考核方案和成绩评定方案,并提前告知学生,努力做到标准不降、内容不减。

5.教师应熟悉和掌握在线学习平台的使用方法,如有必要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在线教学培训;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实际等情况,从实用性和高效性出发,制定适合本课程的教学方案。

6.教师应结合自己熟悉的平台、腾讯会议、课程教学QQ群或其他方式实施教学,授课时应时刻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要加强线上教学的课堂管理,要求学生上课时打开摄像头,全程观察学生的学习场景和学习状态,鼓励和引导学生养成记笔记等良好的学习习惯,督促学生积极开展讨论互动等;要加强教学互动,通过课堂提问、答疑、讨论、测试等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学习专注度,保障学生实时在线学习;要做好在线辅导和考核评价,及时解决学生遇到的各种困难。

7.教师应在课后广泛了解线上教学效果和需要改进处理的问题,及时调整教学方式方法,尽最大可能提高教学质量。

二、线上教学学生要求

8. 学生要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主动登录教学平台、腾讯会议、课程学习QQ群,获取相关资料,主动学习,上课期间学习群不讨论与课堂无关的事务,不发布与课程无关的信息。

9.学生要按照课表顺序准时上线学习,保证每门课程的线上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按时签到、积极回答提问、参加讨论,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按时完成作业和其它学习任务。

10.学生要根据各门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安排,合理制定学习计划,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学习。参加网络授课时应认真听课,积极与授课教师进行互动和交流,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课后作业;充分利用优质网络资源开展自主学习、分享学习资料、开展学习讨论;本着对自身学业负责的态度,深度阅读、独立思考、积极交流,切实强化自主主动学习。

11.学生参与线上课堂教学,应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关于学生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尊重教师、文明发言,充分尊重教师的知识成果,未经教师许可,课堂上禁止任何方式的录课,更不能将视频、课件、资料等分享给他人或其他网络平台谋取利益,坚决杜绝在线不在学现象,对于情节严重的,学校将按缺勤处理。

三、线上教学帮扶要求

12.对于线上教学有实际困难的教师,二级学院应安排专人或者课程组其他老师,精准帮扶,建立课程教学QQ群,使用QQ工具进行在线辅导答疑、课堂讨论和其他在线教学活动。

13.对于因条件限制或特殊原因不能顺利进行线上学习的学生,相关二级学院应精准施策,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制定学生线上学习的个性化辅导方案。

四、线上教学管理和评估

14.在学校全面实施线下教学期间需要开展线上教学,除省级及以上线上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外,其他课程必须填写线上教学审批表,经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才能开展线上教学。

15.二级学院要成立院长为组长的在线教学工作组,确保在线教学工作落实到学院、专业、课程、网络平台、班级、教师和学生,确保在线教学教和学的质量。课程的开课学院负责开设课程的在线教学指导与监督管理。

16.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教学检查活动,加强学生线上学习的过程管理。每天安排专人进入班级群,实时检查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情况以及学生的信息反馈情况。

17.二级学院要组织各教研室不断深入研究线上教学特点,及时总结反思,不断优化在线授课形式,提升线上教学质量。

18.二级学院要组织学院教学督导进入班级QQ群,腾讯会议、采用点对点模式进行线上督导,观课、听课,重点考察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

19.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每学期要至少2次组织校级教学督导进入课程教学平台、腾讯会议、课程教学QQ群等方式,开展线上听课、教学评价、撰写线上教学质量报告等系列活动。

20.教务处要对线上教学评价靠后的教师进行督促整改,学工处要对不按时参加线上教学与考核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确保线上教学质量。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