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细则》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细则
(2020年制订)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的学业管理,深化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推进学风建设,通过学校、学生及其家长三方的沟通合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障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常州工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常工政教〔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则。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指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和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对学生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进行警示,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
第三条 学业预警分为黄色预警,红色预警和退学警示三个等级(见下表)。
级别 | 出现情况 |
黄色预警 | 必修课程未获学分累计≥ 10 学分 |
红色预警 | 必修课程未获学分累计≥15 学分 |
退学警示 | 必修课程未获学分累计≥20 学分 |
注: 1.必修课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2.黄色预警、红色预警每学期开展一次,退学警示每学年开展一次,安排在每学年的秋季学期进行。 3.符合《常州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常工政〔2017〕127 号)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学生应予以退学。 |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教学秘书、学工办主任、学生辅导员及班导师组成学业预警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业预警工作。
第五条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一)确定名单
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教学秘书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将各班学生截止到当前为止的成绩单导出,发送给班级导师与年级辅导员;班导师依据专业培养计划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核对,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经报学院汇总后上报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备案。
(二)下达通知
班导师填写《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1),通知预警学生并让学生签字,一式两份,及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督促,要求预警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并参加课程辅导。
(三)警示谈话
班导师要与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沟通分析学生学习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解决方案和学习计划,并填写《常州工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附件2)。
(四)联系家长
班导师除警示谈话外,还应每学期至少一次以电话等形式联系学生家长,提醒家长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记录联系情况,填写《常州工学院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附件 3)。对家长的反馈意见,要及时整理汇总。
(五)寄发通知
对红色预警学生,除警示谈话和联系家长外,年级辅导员还应向学生家长寄发《 常州工学院学生学业红色预警通知书》(附件4),通知书回执须及时收回。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家长来校由辅导员与班级导师共同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若家长来校不便则至少保证每学期三次以上主动与家长以电话等形式联系,交流学生近况。谈话记录及时整理,填写《家长谈话记录》。同时,红色预警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学业辅导咨询活动。
(六)警示面谈
对退学警示学生,除与学生警示谈话、联系家长和寄发《常州工学院学生退学警示通知书》(附件5)外,每学期由年级辅导员与班级导师不少于一次联系家长来校就退学警示学生学业情况进行面谈,谈话记录及时整理,填写《家长谈话记录》。若家长无法来校,请家长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同时二级学院至少每学期三次以上主动与家长以电话等形式联系,交流学生近况。退学警示学生每学期必须参加各类学业辅导咨询活动。
(七)建立档案
由班导师负责班级的每个预警学生预警管理档案的建立工作,预警教育过程应留有书面记录,每学期末整理归档。学业预警档案包括学生成绩单,学生学习计划书,学生谈话记录,家长谈话记录,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回执等相关材料。
第六条小组成员应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工作。
第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由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