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尊重学生理性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2018〕6号)以及“关于做好2019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教〔2019〕13号)文件精神,结合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实际,制定本选拔考核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学生选拔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转专业各项工作,包括:制定本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审核本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所提交材料,开展转专业学生的选拔考核工作,拟定本学院接收学生名单等。
组长:庄燕滨
组员:李晓芳、眭 莉、何中胜、肖贤建、费贤举、钱 诚、奚 吉、谢光前、史 永
二、选拔考核的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和按选拔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
2.尊重学生意愿,发挥学生专长,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学生完成学业,全面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
三、转入条件
在符合《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2016〕27号)中转专业条件的基础上,转专业需符合在高考同一录取批次,已经选修高等数学、大学物理且成绩合格,并通过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转专业选拔考核。
四、选拔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1.学生选拔考核成绩由基础成绩及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各占50分。
2.基础成绩由转出学院负责审定,为学生转出前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乘以10对应的分数,如最高平均绩点5.0乘10取满分成绩50分。
3.面试成绩由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的专业水平和素养等综合给定。
五、选拔考核具体流程
1.根据学生申请材料,对学生的基础成绩和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同时对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和思想政治素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2.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对申请转入学生的专业水平和素养进行面试和打分,确定面试成绩(总成绩50分)。参加面试人员不得少于5人,面试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适合在转入专业学习的特长或获奖(高中以来,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转入专业所需要的基本素质测试(如程序设计基础等)、转专业的原因等。
3.对学生选拔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原则上只拟接收选拔考核总成绩高于65分的学生,在此基础上拟定初选名单。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4.公示期满后,将拟接收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六、本办法实施对象是2018级拟转专业的学生。
七、本办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