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计算机学院实践教学正常运行,根据常州工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条例,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中心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各实验分室管理员具体管理实验分室内的所有设备。对设备的增减、变更等做好相应的记录,做到账、物、卡相符,并配合学校资产处做好有关的资产管理工作。
2.各实验分室管理员负责所管实验分室内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经常保养维护实验室设备,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并做好维修记录。疑难故障应及时报实验室主任。
3.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册》、《实验室使用日记》、《设备维修记录表》的登记工作,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发现设备使用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4.实验室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等硬件设施的使用说明书、配套软件等相关技术资料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对重要设备要建立独立档案,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
5.切实做好实验室使用的各种正版软件、专门开发的软件、设备驱动程序以及教学所需的各类软件的保管和备份工作。
6.对于服务器、网络专用设备、计算机等硬件设备和各类应用软件,要做好其IP地址、账号、密码的配置、变更记录工作。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妥善办好交接手续。
7.不允许任何人在服务器、交换设备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软件调试和操作。
8.设备、器材如需供出,严格按照《计算机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制度》办理。
9.实验室的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清查核对工作。
10.实验室的固定资产如因使用人或管理人操作不当或保管不力,以致发生损坏、被盗、遗失等情况,均要按常州工学院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二○一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