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政府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国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提升教育公平保障水平,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取得重大成效。与此同时,在全省社会各界涌现出一批从心理、学业、物质等方面关爱和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典型人物,他们的执着和无私精神令人敬仰,他们的经历和“大美”事迹感人至深。一个好的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标杆,为全面推进资助育人工作,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水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省教育基金会和江苏教育报刊总社向全省高校发布《关于开展“江苏最美资助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9﹞3号)文件,拟在2019年庆祝建国70周年之际,开展“江苏最美资助人”的评选活动,宣传在学生资助事业中甘于奉献、成绩突出的资助人,让广大学生能够鲜明地感受到这些可亲、可学的身边榜样,激发他们的感恩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按照文件要求,我校要首先组织校级推荐评选,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挖掘、遴选并报送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社会各界热心学生资助事业的团体和个人。
二、推荐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学生资助工作中,事迹突出;
2.热心学生资助事业,长期坚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在扶贫济困、助学育人工作中长期付出爱心或作出重大贡献,事迹突出感人,深受学生和家长爱戴,社会反响强烈;
3.认真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4.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或公益助学活动3年以上。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要突出资助人的感人事例,让广大同学在感动和振奋中获得精神激励。可从学校、老师、同学和社会等不同层次和视角进行叙述。
2.文章语言要平实、简练,主题要突出,字数控制在1500-2000左右,杜绝夸大或不符合实际的虚构情节。
四、进度安排和评奖
1.2019年3月22日前,事迹材料选送。各二级学院认真对照推荐条件,挖掘出本学院选送材料,填写《“江苏最美资助人”推荐表》(见附件),并附以审核后的事迹材料和生活照(2张),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对二级学院报送材料组织遴选,并选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澜,联系电话:85217530。
2.2019年5月-8月,主办单位组织通过专家评审、网络点赞、综合评议等方式,最终评出10位“江苏最美资助人”及10位“江苏最美资助人提名奖”。
附件:“江苏最美资助人”参评推荐表
学生工作处部(处)
2019年3月4日